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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Look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的规定,制定并公开以下个人信息处理准则,以保护数据主体的个人信息,并及时顺利地处理与此相关的投诉。

第一条(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如果使用目的发生变更,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另行征得同意。

1. 支持创作者(联系方式)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用于创作者支持和招聘等目的。

第二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存期限)
① 公司在法律规定的保留和使用期限内或在收集个人信息时信息主体同意的保留和使用期限内处理和保留个人信息。
② 各项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留期限如下。

1. 支持创作者:直至第 1 条目的达成为止。

第三条(用户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

① 数据主体可以随时对公司行使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权利。
- 1. 请求查看个人信息
- 2. 如有错误等情况,请求更正。
- 3. 删除请求
- 4. 请求暂停处理
② 第 1 款规定的权利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公司行使,公司将立即采取行动。
③ 如果数据主体因错误等原因要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公司在更正或删除完成之前不会使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
④ 第1款规定的权利可通过代理人行使,例如数据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提交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令》附件11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⑤ 信息主体不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相关法律,侵犯信息主体本人或其他人的个人信息或隐私。

第四条(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公司处理以下个人信息项目。

1. 支持创作者(联系我们)
必填项: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自我介绍

第五条(个人信息的销毁)
① 当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例如个人信息的保留期限已过或处理目的已达到时,公司将立即销毁个人信息。
② 如果数据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保留期限已届满或处理目的已达到,但根据其他法律法规必须保留个人信息,则将个人信息转移到单独的数据库 (DB) 或存储在不同的位置。
③ 个人信息销毁的程序和方法如下。
1. 销毁程序
公司会选择那些有销毁理由的个人信息,并在公司个人信息保护官的批准下销毁这些个人信息。
2. 销毁方法
公司采用低级格式化等方法销毁以电子文件格式记录和存储的个人信息,使其无法恢复。以纸质文件格式记录和存储的个人信息则通过碎纸或焚烧销毁。

第六条(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公司正在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1. 管理措施:制定和实施内部管理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等。
2. 技术措施:管理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权限,加密唯一身份信息,安装安全程序。
3. 物理措施:对计算机房、档案室等进行门禁控制。

第七条(关于自动个人信息收集装置的安装、操作和拒绝的事项)
① 公司使用“cookies”来存储和定期检索使用信息,以便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② Cookie 是网站运行所用的服务器 (http) 发送到用户计算机浏览器并存储在用户 PC 计算机硬盘上的小型信息片段。
A. cookie 的使用目的:通过识别用户访问和使用模式、热门搜索词以及用户访问的每个服务和网站的访问是否安全,向用户提供优化信息。
它被使用了。
B. Cookie 安装/操作和拒绝:您可以通过在 Web 浏览器顶部的“工具”>“Internet 选项”>“隐私”菜单中设置选项来拒绝存储 Cookie。
如果您拒绝存储 Cookie,您在使用个性化服务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第八条(个人信息保护经理)
① 公司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的全面管理,并指定了以下个人信息保护官,负责处理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投诉和损害赔偿事宜。

▶ 个人信息保护经理
姓名:河京林
职位:副首席执行官
联系方式:kellyha@look-corp.com
※ 您将与个人信息保护部门联系。

② 数据主体在使用公司服务(或业务)过程中,如有任何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疑问、投诉或损害赔偿事宜,均可向个人信息保护官或相关部门咨询。公司将及时回应并处理数据主体的咨询。

第九条(查阅个人信息的请求)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数据主体可通过联系以下部门申请查阅其个人信息。本公司将尽力及时处理个人信息查阅申请。

▶ 负责接收和处理个人信息访问请求的部门
部门名称:市场营销团队
联系人:河京林
联系方式:kellyha@look-corp.com

第十条(权利受到侵犯的救济方法)
数据主体可以向以下组织咨询有关个人信息侵权补救措施和咨询事宜。

▶ 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由韩国互联网振兴院运营)
职责:举报个人信息侵权行为,请求咨询
网站:privacy.kisa.or.kr
电话:118(不含区号)
- 地址:(58324) 全罗南道罗州市振兴路9号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3楼(比特加拉姆洞301-2)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 职责:个人信息纠纷调解申请、集体纠纷调解(民事纠纷解决)
- 网站:www.kopico.go.kr
电话:(不含区号)1833-6972
- 地址:首尔市钟路区世宗大路209号首尔政府大楼4楼(03171)

最高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课:02-3480-3573 (www.spo.go.kr)
▶ 国家警察厅网络安全局:182 (http://cyberbureau.police.go.kr)

第11条(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的实施/变更)

本隐私政策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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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Look Corporation / 首席执行官:崔仁俊 / 营业执照号码:812-88-03596

联系方式:biz@look-corp.com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 - 19:00(午休时间:13:00 -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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